近期,贵州省智慧医院三年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出炉,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印发《贵州省智慧医院三年提升计划(2021-2023)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明确将在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含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加快推进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
通知制定了分阶段目标。
01 三年目标
2021年底前
2022年底前
全省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支持“黔康码”应用,实现持码就诊全覆盖。 推进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区域检查检验结果共享。 推进建设10家互联网医院。 4家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国家医疗健康信息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四级及以上水平。 50%以上的二级、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分别达到3级、4级及以上水平。
2023年底前 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实现“黔康码”看病就医“一码通行”。
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实现区域检查检验结果共享全覆盖。 推进建设30家互联网医院。 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四级及以上水平 80%以上的二级、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分别达到3级、4级及以上水平。 二级公立医疗机构智慧服务和智慧管理分级评估达到2级及以上水平,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达到3级及以上水平。
02 明确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在此之前,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已印发了《贵州省进一步推进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验检查,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
明确互认范围:
二级、三级、二级对三级医疗机构之间;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内部。
互认项目主要选取结果相对稳定、费用较高的医学检验项目和医学影像检查项目。
医学检验项目
包括临床免疫学检验项目、临床生化检验项目、临床血液、体液学检验项目、临床微生物检查检验项目、通过ISO15189 认可的实验室,其认可的项目可为互认项目。
医学影像检查项目
包括普通 X 线检查、使用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查项目、部分超声检查项目、常规心电图、24小时动态血压。
明确互认机构
所有纳入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都要参加各级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质量控制。
互认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在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的,能提供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影像资料的,予以互认,不再进行重复检验检查。
经诊治医生判断不符合互认条件的检验检查项目,要向患者或家属充分解释,需重新检验检查的项目,须得到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明确互认责任
在患者提供通过质量控制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完整医学检验检查结果前提下,互认范围内医疗机构不认可,人为原因造成重复检查的,由相关医院和责任医生承担相应的检验检查费。
提供检验检查结果确实存在技术质量问题,由出具结果医院和责任医生承担相应的检验检查费用,并纳入对相应质量控制机构的考评。
03 智慧医院能力建设
同时,通知提出以医院信息化系统建设为核心的智慧医院能力建设方向。
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实现以患者为中心的临床业务一体化管理。
推动医院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设医院信息集成平台,逐步实现医疗数据统一管理应用。
加强智能化和新兴技术应用,积极发展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移动应用服务,推动手术机器人等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研发应用。
充分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
深化远程医疗应用,健全省、市、县、乡四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远程医疗制度,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常态化运行,丰富远程医疗服务内涵,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规范互联网医院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建设互联网医院。
全面推广应用 " 黔康码",严格实名制就医,以 " 黔康码" 替代医疗机构就诊卡,实现看病就医 " 一码通"。
充分运用智慧管理工具,提升医院管理精细化和智慧化水平,为医疗质量控制等提供大数据支持。
支撑医院运营管理。建设完善医院综合运营管理系统(HRP 系统),推进医院集约化运营服务,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提升医疗运营和服务效率。
加强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中医、妇幼保健机构)实现对医疗废弃物在线监测,保证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控。
提升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水平,强化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在医疗卫生数据交换确保个人隐私保护,加强数据安全监测与管控。
2023 年底前,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核心业务信息系统完成网络安全等保定级、备案、测评。
加强医院数据中心和网络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建设 " 双活 " 数据中心,实现异地数据灾备。
加强卫生健康信息专网建设和应用,加快院内 5G 网络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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