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决定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宁夏15个省份率先开展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工作。
10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536号,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开展试点的主要目的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指导各地加快发展康复医疗服务,对接群众多样化康复医疗服务需求。
《通知》决定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宁夏15个省份率先开展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工作。重点在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多元化服务模式、专业队伍建设以及价格支付等支持政策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经验,以点带面,带动全国康复医疗服务快速发展。试点期限一年,2022年1月—12月。
康复医疗试点要干些啥?《通知》提出七项任务
一是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试点地区要结合“十四五”规划和本地区康复医疗服务需求,引导区域内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等,增加康复医院和康复医疗中心的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床位。
二是加强康复医疗学科能力建设。将康复医疗作为补短板强弱项的重点学科领域予以加强,支持康复医学科软硬件建设,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积极推动神经康复、骨科康复、心肺康复、儿童康复、老年康复等康复医疗亚专科能力建设。
三是加强康复医疗专业人员培养培训。结合实际建立康复治疗师岗位培训制度,对正在从事和拟从事康复治疗工作的人员开展规范培训,增加康复治疗师数量,提升康复治疗能力。探索将康复医疗基本知识纳入全体医务人员培训中,逐步将康复理念贯穿于疾病预防、诊疗、康复等全过程。
四是创新开展康复医疗多学科合作模式。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康复医疗早期介入和加速康复外科服务模式试点,创新推动康复医疗与临床科室的紧密合作,将加速康复理念贯穿于疾病诊疗全程,手术前后康复及时介入,促进患者快速康复和功能恢复。逐步探索形成康复早介入的好做法,以及加速康复外科服务模式的试点经验。
五是加快推动居家康复医疗服务发展。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探索开展居家康复医疗服务,通过“互联网+”、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方式将医疗机构内康复医疗服务延伸至居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出院患者等人群提供专业的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和指导等服务。
六是积极推动康复医疗与其他服务的融合发展。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强化中医药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推进康复医疗服务和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深度融合,建立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人员团队合作机制,提高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
七是探索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机制。试点地区应当将康复医疗服务价格纳入本地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统筹考虑,做好相关项目价格的调整和优化工作。切实落实国家确定的康复综合评定等29项医疗康复项目,并加强医疗康复项目支付管理。鼓励结合实际建立居家康复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机制。
为确保试点取得可复制的经验,《通知》要求一要组织领导,二要支持先行先试,三要及时总结评估,试点地区要将试点工作情况总结于2022年12月底前报送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
为什么说康复医疗或将成为基层和社会办医未来市场布局的第一选项?有三个理由。
一是有巨大的社会需求。目前我国国民健康存在慢性病和老龄化两大威胁,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等慢性病病人非常多,老龄化速度特别快,这些人群潜在的健康威胁就是心脑血管疾病、骨关节疾病,加之婚育压力巨大,生育欲望下降,结婚生育年龄普遍延迟,如此,出生儿童缺陷也将会增加,而人们对于优生优育又特别期待,因此,可以预见未来神经康复、骨科康复、心肺康复、儿童康复、老年康复市场非常之巨大,社会需求极其旺盛。
首先是老年人群,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8.7%;65周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3.5%。老年人群体中发病率较高的高血压、糖尿病、关节炎、心脑血管病和呼吸系统疾病是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主要病种。
其次是残疾人群,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及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2010年末我国残疾人已达到8502万人,其中5000多万人有康复需求。最后,慢性病患者、亚健康人群也是需要康复治疗的人群之一,预计至2030年,我国慢性病患病率将高达65.7%,其中80%的慢性病患者需要康复治疗。
二是康复医疗恰恰是目前医疗服务的短板。康复医疗一直是现代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卫生组织曾指出,残疾并不是注定要发生的,也并非不可控制的。利用现有技术可以使至少50%的残疾得以控制或者延迟发生。
在发达国家,康复治疗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在中国,康复医学却始终是医学发展过程中一个难以回避的短板。康复医学这一概念诞生于20世纪中期,是一门以消除和减轻人的功能障碍、弥补和重建人的功能缺失、设法改善和提高人各方面功能的医学学科,涉及功能障碍的预防、诊断、评估、治疗、训练和处理。
相对其他形式的医疗行为来说,康复医疗“门槛”较低,经营范围较广,更适宜基层和社会办医进入。但由于发展较晚,我国康复医疗机构和床位供不应求。根据中研智库《2017-2022年中国康复医疗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综合医院康复科及康复专科机构数约为4000家,占医院总数的14.50%;康复床位数12.93万张,占医院床位数的2.43%。综合来看,我国尚未形成系统、完备、充足的康复医疗供给体系。
从地位和重要性来讲,现代医学是由预防医学-保健医学-治疗医学-康复医学“四位一体”组成的一种维护健康的自然科学。这个概念扭转了过去“医学”是单纯“治病的科学”之陈旧观点,也扩大了“健康”的内涵。
因此,康复医学是现代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人们对康复医学认知度的匮乏,使我国康复医学的发展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患者不懂、医生不说、康复医疗机构严重不足、康复宣传力量薄弱……
专业人才的缺乏也阻碍了康复医学的发展。中国康复医学会2009年一次全国调查数据显示,全国康复治疗专业技术人员总数少于1.4万人,平均每10万人口有一名技术人员。而发达国家康复治疗师的数量平均为每10万人口60人。按国际标准的每10万人口拥有8名康复治疗师估算,我国康复医护人员和治疗师的缺口达几十万。
三是有政策支持。多年来,国家对康复医疗服务一直比较支持。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就提出要实行急慢分治。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2020年9月2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京主持召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人民健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要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
2021年7月1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要支持康复医疗“城医联动”项目建设。项目提出以地级市为单位,实施“城医联动”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地方、社会力量投入,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盘活资源,将部分有一定规模、床位利用率不高的二级医院转型改建为康复医疗机构和护理院、护理中心,同步完善土地、财税、价格、医保支付、人才等政策工具包,重点为急性期后的神经、创伤等大病患者,老年等失能失智人群,临终关怀患者提供普惠性医疗康复和医疗护理服务,为建立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康复、护理体系探索有效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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