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扩建、检验实验室、重症监护病区(ICU)、呼吸、感染等科室建设,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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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下令,全国31个省市医疗新基建正式开启
今日(7月7日),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显示,国家发改委已于昨日(7月6日)下达2020年卫生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
在本次的投资中,国家发改委共安排了456.6亿元财政资金,以支持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工作。
财政预算的下发,也就意味着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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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大批量储备救治设备
值得注意的是,在项目安排上,国家发改委明确,要重点向疫情严重地区、急需紧缺领域倾斜,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与此同时,升级改造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提高危重患者救治水平,储备一定数量的救治设施设备,应急时服从国家统一调配。
就在此前的6月28日,财政部还发布了两则关于下达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通知中,财政部对于各个省份补助资金预算进行了公示。
其中,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河北、山东、河南、四川、云南等地此次下达补助资金相对较多。
此外,在基层医疗建设上,发改委要求各县70%的补助资金用于县级公立医院,每县支持一家县级公立医院;各县30%的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事实上,早在6月初,国家发改委就发布通知表示,要加快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补齐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短板弱项,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县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提标改造、县级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县级妇幼卫生健康服务机构等。显然,在本次的医疗新基建中,国家也将加大对于县域医疗建设的财政支持。
换句话说,本次2020年公共卫生建设上,主要的重点还是在疫情之后公共医疗机构疾病防控能力的进一步建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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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新基建方案下发,设备配置清单公布
事实上,早在此前5月下旬,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以及国家中医药局三部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的通知》,明确要集中加强补齐公共医疗机构防控救治能力短板,调整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开启一批医疗新基建。
在《方案》中,国家发改委明确了新一轮医疗新基建中公共卫生建设的方向所在,包括检验实验室建设、重症监护病区(ICU)、呼吸、感染等科室建设以及医院的扩建。
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方面,要求实现每省至少有一个达到生物安全三级(P3)水平的实验室,每个地级市至少有一个达到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的实验室。
在基层建设上,3部门要求每个省重点改善1所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对于县级医院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医疗装备进行更新换代。重点完善县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提高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
建设可转换病区,扩增重症监护病区(ICU,含相关专科重症病房,下同)床位,一般按照编制床位的2-5%设置重症监护病床,配置呼吸机等必要医疗设备。
同时,也对于医疗器械设备和耗材的需求进行了公示,其中包括了呼吸机、监护仪、内镜、血液净化、除颤仪、影像学、生物医疗低温储存设备、检测设备等一系列医疗器械。
具体内容如下: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述清单中所提及的医疗设备之外,《方案》中还要求,确保医疗机构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医用口罩、隔离衣、眼罩等防护用品,一般不少于10日用量。
可以说,随着2020年卫生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下发,2020年新一轮医疗新基建正式落地,各个地区的医疗设备采购潮也正式开启。
对于医疗器械行业的供应商和经销商来说,各个地区对于相关设备需求量的增加,无疑也将带动相关医疗器械市场的大爆发。
此外,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对各地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坚持按月进行调度,加快推动项目实施。
可想而知,未来在国家发改委等3部委的监管下,医疗器械市场很快就将迎来第一波采购风潮。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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